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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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所有物品在总务处的统一调配下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二、校内各种器材、设备、办公用品、班级备品、清洁用品等由总务处统一购置、发放、调配,并登记造册,规定使用年限,定期清查。
三、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并签订物品包保责任状,由总务处负责。教学仪器由各实验室保管,图书报刊由图书室保管,电教设备,劳技设备、体育器械、乐器、医疗保健器械、文印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相关责任人保管,各科室的办公用品,使用的桌、椅、柜等之类的物品由各使用人负责保管,班级备品由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期期初期末各清查一次。
四、各科室、班级所需用的办公用品、备品学期初要提交申请单,交总务处汇总后报校长批准,统一购置,新更换物品时原则上做到以旧换新。
五、物品采购要坚持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六、所有使用保管物品的相关人员,要精心保护学校的所有物品,造*为损失或丢失的由相关人员或使用人员赔偿,对配给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因工作变动,应**交接,由总务处按照备品帐进行协调。
七、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腐烂,实验室*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外,就检查原因,追究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教育或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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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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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处理。
八、所有物品管理的相关人员,对自己管理的所有物品不得外借,确须外借时,需经校长批准,填写借用单并按时追回。
九、凡是学校的物品,出入大门时,必须经总务处批准,登记、凭条放行,凡不经批准登记出大门者,追究门卫人员责任。
十、建帐上册的固定资产报废时,保管人员要填写报废单,并报总务处及校长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十一、为使用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领导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管理纳入总务处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或违犯*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相关规定**对隐情不报者,应以严处罚。
十二、各类设备如发生故障,由总务处组织技术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每次维修要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所有办公用品及班级用品,除易损耗用品外,每学年发放一次。
十四、班级桌椅不能出现刻划现象,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并在德育处、总务处、班主任的配合下,由相应学生按破坏程度进行赔偿,同时要求各班学生均配有桌布。
黄川中心小学
2011年1月2日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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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2
靠前章 校产涵盖的范围
靠前条 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教室
2、专用室(含*作室、准备室)
3、办公室
4、食堂(含餐厅)
5、男女学生宿舍及教工寝室(含浴室)
6、田径场地(含篮球场、器械场)
7、物品(器具)储藏室
8、总机房
9、其他公共区域:报告厅、自行车库、校门、围墙、学校小卖部、*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长廊等。
第二章 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 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 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 学校经常*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 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 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 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批准;基建维修和较
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 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 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 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 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 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 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四条 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五条 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 赔偿制度
第十六条 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靠前款 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 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 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 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 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 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责责任。
第七款 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 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条 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九条 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 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 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钱清镇中学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二十二条 赔偿途径
靠前款 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 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 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务处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 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 学生在实验*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开具由财务处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款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务处。
第六款 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 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期末岗位奖或月岗位*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月岗中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 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 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缴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 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 报废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另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镇*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五条 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3
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高***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要健全计划、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范围和作价
第三条按照教育部xx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固定资产按其*质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俱;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等十六类。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物资设备;
㈡永久*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
㈢土地;
㈣家俱、图书资料;
㈤无偿调入或赠送给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㈥特殊需要且单价500元以上被服装具。
第五条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列为固定资产:
㈠临时简易房屋、临时建筑物,如工棚、临时厕所、岗亭、简易人行道、刺丝围墙等;
㈡替换*资产。如轮胎、投影机灯泡等(该项中属于成套中原已配套的仍作为固定资产完整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计入成套设备价值之内,替换时可分别不同情况按维修或消耗对待)。
第六条新添固定资产的安装费,应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基本建设***或*核算的校办企业新添固定资产运杂费,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其它则不计入。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增减固定资产原值:
㈠原有固定资产因改制而提高质量或扩大功能而增加附件,按实际开支增加其原值;
㈡成套设备因损坏或其它原因拆除其中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㈢已列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改建或部分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第八条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应按规定的程序**记帐手续,以保证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职责及队伍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二级管理体制。
第十条校产设备管理处为全校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帐、明细帐和财产卡片;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帐工作,受理固定资产的调剂、报损、报失、报废、改装、拆除等工作;检查、评估固定资产日常维护情况和使用效益;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帐、卡、物的核对并及时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分布、增减异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财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每月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提供上月固定资产入帐金额与财务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对出现的差额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帐。
院、系(部)、机关处室负责本单位设备、家具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各单位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都要进行清查核对,确保帐帐、帐卡、帐物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产设备管理处反映,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逐步建立一支数量恰当、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的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含***),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应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督促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维修
第十四条校内所属各单位所添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财产,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验收、登记、建帐手续,凭校产设备管理处出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报帐联,到财务部门报帐,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入产手续,其验收单报帐联送交学校财务处,以增加学校固定资产。
㈠房屋、建筑物的验收,由基建部门填写验收移交单,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平面图、管道电气图等,会同校产设备管理处及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后,按标的加待摊费用填制房屋、建筑物估价入帐单入帐,待**决算后,按决算数正式**房屋建筑入产手续。
㈡仪器设备验收,由采购订货单位(人员)对照实物填写验收单,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比照教育部高教司[xx]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如发现损坏或质量和数量有问题,应由采购订货部门与厂商联系解决,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等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㈢图书、家俱等由使用单位根据其特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第十五条利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外服务及创收必须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事先到校产设备管理处**有关手续;非经营*固定资产转经营*固定资产必须提交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到校产设备管理处**有关手续。对金额大且投入企业的资产,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作为学校对校办产业的***。
第十六条大型专用设备在校内要实行资源共享。设备由主要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学校拨一定的运行费,教学使用不收费,科研使用适当收费,以弥补运行费用的不足。
第十七条学校逐步增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资金,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入专用基金帐,作为更新、改造、维修专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变动
第*条固定资产使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应作报废处理;由于人为的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应作报损处理。申请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必须是:经技术鉴定确实无法修复使用的;使用已超过一定的年限的;修复费用超过重新购置费用50%的;技术落后、效益差的;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由于使用人违反*作规程或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视情节对责任人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在校内调拨,须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保管人和负责人及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为做帐依据,固定资产调出学校须由使用单位提交报告征得校产设备管理处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金额大的报校长办公会决定),并**相关手续,报校产设备管理处冲减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在校内借用,由保管、使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校外单位借用,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批准,超过1万元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5万元及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在校产设备管理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校资产购置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度4
学校资产购置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一、财产的购置
1、财产的购置必须提出申请计划,逐级上报由学校批准,统一采购。
2、申请计划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全面考虑统筹安 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的准确*和可靠*。
3、新购买的资产或物品,经验收清点后,在凭证上签字。
二、财产的保管、领借、检查与赔偿
1、各部门有计划领取物品,并及时登记。
2、各部门所有财产,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分部门保管使用,离校时按交接管 理方法交接,清查财产。
3、学校内财产定期检查,凡人为损坏,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 因失盗损失的,视其责任大小情况,由学校商量后作价赔偿或报销处理。 4、领借物品必须在领物本上签字,归还时注销,保管员要认物不认人,借物 签字不漏记。
5、宿舍、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如有损坏,由直接损坏者赔偿或共同 承担赔偿。
三、 财产的报废和处理, 按物品的名称、 数量、 金额列表统计, 经使用部门、 总务处、上报学校研究后再处理。
杨家岭小学
2011-9
学校资源库管理制度5
教学资源
学校资源库管理制度
学案目录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件目录
试题目录
学校资源库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处
一、资源库管理:
1、由学校信息中心直接负责,按年级、学科设置网络管理员,进行网络上传培训。管理员负责将学科审核后教学资源上传。
2、信息管理中心设专人管理教学资源服务器,负责及时整理各教研组上传资料、并做好资源的分组、管理及维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3、各备课组长对教师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资料的出色的/卓越的/优异的/杰出的、完整、真实。
二、资源库内容:
主要包括:教案、作业、试卷、课件、教师反思等。
三、参与人员:
全校所有教师
四、上传要求:
1、每位教师要认真完成教学资料的整理,网管员要及时上传。
2、上传的资料要体现备课组成员的集体智慧,要敢于创新,严禁抄袭或网上直接下载。
3、上传教案要体现我校教学模式,具有我校特*。
4、教师要建立自己的博客,不定时在博客上发表自己反思、收获及对学校管理建议。
5、每位教师都建有自己的网页。
6、在平时的公开课教学中,必须把有关的教学设计、课件等上传。
7、学校将会根据每个学期的情况,对教师的课件等内容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进行评定,对上传出色的/卓越的/优异的/杰出的教案、课件、论文、习题的教师将给予一定的表扬。
8、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充分认识资源库建设的重要*,确保教师资源库建设稳步、有序的发展。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细则6
校产是国家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热爱学校,爱护财产,不允许做有损于财产的事。
2、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须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台帐。
3、坚决执行谁用谁管,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换等不良现象。
4、各级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
二、请购制度:
1、全校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分配的范围内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同意采购。
三、验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财产,局固定资产、耐久品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学校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报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审核。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室,并据此及时计帐。
3、建立校舍资料档案,财产帐,做好房屋编号。
4、做好固定资产(除校舍)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建立收支登记帐册。
四、领用制度:
1、各部门的公用设备,均为部门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归还。
2、各处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五、报废、报损制度:
1、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始,要根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
2、每学期结束,各处室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结束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组)财产管理员参加的校产年报会。
1、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
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
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
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情况,要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罚。
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7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小学校产的管理制度8
一、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固定财产减少、损坏,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务处检查批准,**报废手续。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室、分部门,定人、定物、定帐保管制度。
三、年级段办公室、校长室、支部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等处室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编造校产清册,建立分户帐,分室分部门管理使用。每学年开学初,总务处按册逐项清点给各处室负责人管理。(按册抄写清单,经负责保管人签字,分别张贴在各处室)。学年结束按单清查。对如有损失按《校产赔偿制度》执行。
四、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方凳以及各类用品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由班级或直接损坏者负责赔偿。
教室清洁用具由总务处每学期分发一次,不作校产登记入册。如不慎失落或早损怀,由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五、电教器材、教学仪器等设备由电教仪器专职教师和有关教师分层负责保管,对新置或上拨的电教器材、教学仪器必须由总务处验收造册方可使用。我们管理的原则是: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方便教学,小心使用。如有损坏或失窃,必须追查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报废注销。
六、教师住室有关校产,由总务处会同作住的教师编造“教师住室校产清册”,教师调动或住室变动,必须按册清点,如有失落或损坏,折价赔偿或修理。
七、食堂桌、凳、餐具等用品造好清册由总务处、食堂人员统一保管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荐读」9
学校的固定资产需要有正规的管理!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财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家具和借用手续。
二、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续,办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家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公物交换手续。
三、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离校手续。
五、教职工**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六、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七、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八、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十、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教学经费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学校建设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靠前章概则
靠前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的财产,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物质基础。爱护公物是每个师生的公德、美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给予珍惜、爱护,全校师生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管理、维护运行机制;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实现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真正做到"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由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总务处主任、资产管理员、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等组成,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在校资产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按规定**产权登记手续。对校舍、土地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房产证和土地证。
2、负责自制、拨入、资助、捐赠、购买物品的验收、登记、入帐、发放工作。
3、负责**外借,调出物品的手续,并协助有关部门追还外借物品。
4、负责报废物品的上报、处理、登记、注销和交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