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期*陷阱
暑假即将来临,许多大学生将涌入人才市场,寻找短期工作的机会。 王成龙最近非常忙,甚至没有时间回家,晚上只能在公司过夜。 他是长沙市芙蓉区一家以他名字命名的家教事务所的经理,正忙于筹备一场针对大学生的***暨暑期工大型招聘会。 据业内人士介绍,他的公司在大学生***中介方面颇有名气。暑假将至,大批大学生将涌入社会寻找暑期工作,公司业务突然变得繁忙起来,“深更半夜还有大学生打电话咨询”,为了不让员工过于辛苦,只能自己忍受,不得不在办公室里接电话过夜。 记者按约定的时间来到他的办公室时,他正在给几名来自长沙民政学院的同学分派任务,让他们马上赶到华夏大市场一带去分发传单。 一位名叫张毅的同学告诉记者,他和他的同学利用假期***打工,一是为了增加对社会的了解,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二是为了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 据了解,大学生暑期工作的岗位主要集中在家教、服务员、市场调查员、信息员、分发传单员、促销员、导购、校园宣传员、***业务代表、***文员、***话务员等方面,除了家教外,大多数工作的报酬约为30元/天,例如,分发传单员一天要发出1000张广告传单才能得到30元的报酬。而家教则根据所教学生的年级不同,每小时收费在15元至25元之间。 王成龙是一位服务对象锁定在在校大学生的职介经理,已经从事这个行业将近4年时间,对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陷阱十分了解。作为一位有良心的职介人士,他提醒广大学生在暑期打工时要小心避免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求职者应选择合法、正规的职介机构。务必查验公司的“三证”,即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职业介绍许可证,而且要亲自查看原件。 最好通过同学、朋友介绍。如果有同学或朋友之前与某家职介机构有过合作,对其诚信度有所了解,通过“同学带同学”的方式去求职,可以避免落入陷阱。 保持警惕,识破不法公司的伎俩。 据了解,这些伎俩主要有: ———连环收费。正规的中介公司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登记费和中介费。而不法机构却通过各种手段,在正常费用之外,违规收取服装费、押金、面试费等,直到你无法支付,“自动”放弃你。 ———骗取中介费。不法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后,按合同给你介绍几次工作,但每次你去后,发现那个职位总是已经被别人先占去了。 ———虚假招聘会信息,骗取入场费。一些不法公司宣称有大量***岗位,但实际上只有全职工作。更有甚者,让自己的员工充当“托儿”,假冒招聘单位。 王成龙表示,是大学生的***市场让他的公司取得了今天的成就,他真诚地为他们提供中介服务,并且对特困生提供免费服务,但他也不得不指出一些大学生身上存在的“毛病”。一是眼高手低。理想与现实严重脱节,不愿意吃苦、不愿意努力的人不在少数。还有一些人缺乏持久力,刚开始工作没几天就不干了。二是缺乏诚信。例如,一些分发传单员不按要求分发传单,乱丢乱扔,让职介公司很难向客户交待。还有一些促销员前一天答应好了,到了第二天却消失了,甚至不留下一句解释。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们自己的形象,也给中介公司的信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做人之前先做事,勤工助学是通往未来职场的一座跳板,是踏上社会的一次实践,莘莘学子们既然投入了时间和精力,就应该珍惜这个不完整,还有最后一段:
"过程,并以未来职场人士的标准要求自己。只有这样,才不会辜负这番辛勤付出。
来源:长沙晚报"
第2篇:求职陷阱预防六大秘诀_求职陷阱
口诀一:小心谨慎 不可轻易将*、驾照、印鉴交与未签约的公司。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应该留下重要证件,如*、驾照、户口簿等,以免卷入非法活动。切勿随意签名或盖章。 避免缴纳保证金或意外保险费。 这些要求都是不合理的,你没有必要接受。 切勿提前支付任何费用。 比如要求购买材料费(如代工)、缴纳仪器费或培训费,无论对方怎么说,都应当保持警惕。
口诀二:权益保障 劳动保险和健康保险至关重要。尽管雇主应负责支付这些费用,但你也有权要求享受这些保障。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虽然没有书面记录,但你需要清楚记住内容。为了更安全起见,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口诀三:保护个人安全 避免前往地址奇怪的地方(如无明确门牌地址)。 若面试地点偏僻或难以评估安全*,最好找人陪同前往,尤其是找一个可以依赖的男*朋友。临时更换面试地点或多次变换地点也需谨慎。 自备饮水,不要随便饮用他人提供的饮料或搭乘陌生车辆。 对于看似可疑的职位(如女服务生、伴游、导游等),要格外留心。
口诀四:警惕*情行业 对于明显不实的招聘广告(如无经验即可高薪工作),务必谨慎对待。对工作内容和地点要有清晰了解,并留意对方措辞的含糊和闪烁。 口诀五:防范诈骗 对于不公开公司名称和地址的电话征才或信箱招聘,要格外小心。 民营职业介绍所应当合法登记,务必查证其合法*。 前往面试之前最好先电话联系,假装是路过询问状况,以便更深入地了解该公司。
口诀六:警惕非法工作和骗局 对于工作*质描述模糊的公司要保持警惕,可能是不良企业的诱饵。 月薪过高、条件优厚的工作广告要慎重对待,可能是诈骗组织的陷阱。不要轻易相信口才好但不回答问题的人。 以上都是为了保护你的权益和安全,谨记并遵循这些原则。
第3篇:教你四招,避免掉进求职陷阱_求职陷阱
上海向阳生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职业规划专家提醒求职者,务必慎重求职,防范欺诈和陷阱,理*分析,以清醒的头脑应对职场中的各种情况。
根据调查,求职陷阱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应聘职位不符实际:一些公司在招聘广告中描述的职位和实际工作内容不相符。有些单位在招聘广告中表述不清晰,对用人要求不明确,甚至直接复制其他公司的招聘内容,应聘者在入职后才发现实际工作内容与招聘岗位不符。
解决方法:
沟通至关重要,要了解对方的意图和想法,是否因为公司的特殊情况。
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判断该岗位是否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
如果发现公司故意欺骗,可以通过交涉解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试收费:有些用人单位变相收取报名费、培训费等,实际上是敛财的手段。
解决方法: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报名费或保证金。
如果有单位要求交纳费用,要果断拒绝,多花时间寻找更合适的机会。
薪酬不明确:企业录用后对薪酬不给予明确答复,或不按时发放薪酬。
解决方法:
在签订用工合同前,务必了解待遇细则,确保薪酬明确。
对于模糊的薪酬待遇,要及时与公司沟通,确保薪酬问题不会成为日后的***点。
总之,求职者在面对这些陷阱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分析,有明确的职业目标,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和职业发展。
第4篇:如何面对求职的机遇和陷阱_求职陷阱
职场犹如战场,这句话对于无数奋斗在求职征途上的人来说,堪称深刻体悟。然而,为何在实际生活中,一些人屡战屡胜,而另一些人则屡尽心思仍步履维艰呢?以下两则小故事或许能解答这个问题。
故事一讲述了一只饥肠辘辘的老鼠掉进一缸米中,欢欣鼠舞,却最终为过于沉湎于美味而陷入无法自拔的囹圄。这老鼠在吃喝无忧的日子中身体日渐臃肿,却未察觉米缸即将枯竭。终有一天,它发现米缸空空如也,然而已经变得圆滚滚的身体却让它无法脱困。
第二个故事讲述了一头掉进枯井的驴子。主人们尽力而为,但救援无果,于是决定填埋枯井。驴子开始惊恐呼号,然而,当土层逐渐加深时,它逐渐冷静下来,并开始巧妙地利用填井土,踏实而坚定地垫高自己,最终成功走出险境。
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结局寓意着在职场中,有些人像老鼠一样贪图眼前的安逸与高薪,最终陷入困境;而有些人则像驴子一样,冷静应对困难,利用每一次挫折,一步步逼近成功。
将求职比喻为一场生存之战,口头上说起容易,但面对诱人的职位和高薪,有几人能记得“求职”如同“求生”般残酷的现实呢?在求职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诱人的“米缸”和陷阱的“井口”。在机遇和困难面前,求职者应该是那个贪图安逸最终走向失败的“老鼠”,还是坦然接受困境,一点一点地接近成功的“驴子”?
在求职者的心中,要时刻保持领悟和启发,思考何去何从。
第5篇:大学生暑期工的陷阱
据了解,由于一些高校假期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不到位,使得大学生打工市场的管理处于“真空”状态,大学生打工市场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根据记者的调查和大学生们的反映,在假期打工期间遭遇到的欺骗主要可分为三大类:骗钱、骗力、骗*。
骗钱
学生打工过程中有时被要求先投入一部分资金,而这部分资金就是不法之徒牟取的利益。
陷阱之一:中介诈骗
有一些非法的中介机构,抓住了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地为大学生们找到合适的工作。等到他们“找到”了,早就开学了,学生也不能去工作了,中介费算是白交。更有甚者竟然打一*换一个地方,交钱后连影子也找不着了。
陷阱之二:乱收押金
有些用人单位声称为了方便管理,向应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者保证金,并许诺工作结束后退还,然而工作结束时大学生只能领到*,保证金却不见了踪影。这类骗局一般存在于从事文秘、翻译等轻松体面的工作,求职者只需交一定数额的押金即可马上上班。但往往是学生交钱以后,招聘单位又推托说目前职位暂时已满或者暂时没有工作可做,要学生等消息,接下来便再也没有消息了。
陷阱之三:直销、传销
本来是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让应聘者如法*制去哄骗他人,不少同学在高回扣的诱惑之下,甚至不惜欺骗自己的同学、老师和朋友。上当之后往往是骑虎难下,最终只得白搭上一笔钱。
骗力
第6篇:暑期打工陷阱多 擦亮双眼寻***
随着高考落幕,不少学生想利用暑期打工积累经验。然而,走出高中校门到迈进大学校门前,学生们不属于在校学生,如果打工,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一科科长王亚明告诉记者,在我市,每年暑期学生打工产生的劳动***总会发生几起,而劳动部门只能在矛盾***产生以后才能介入,这时已经对打工学生造成一定的利益伤害。因此,他提醒有打工计划的学子,首先,从打工的对象选择上看,学生暑期打工应该找合法经营的单位,信誉较高的企业,这类单位有完善的;劳动保障机制、一般不会出现拖欠克扣打工报酬的情况。
王亚明说,学生打工信息可以通过亲戚朋友介绍一些知根知底的单位,不要轻信非法中介、陌生人,尤其不能缴纳各种所谓的中介费或押金。
那么,暑期学生打工过程中遇到***怎么办?王亚明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个规定仅仅针对利用学习空闲时间打工补贴学费、生活费的在校学生,不仅包括大学生,也包括中学生。因此在校勤工助学的.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遇到***只能以调解为主。”
实际上,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对全日制在校学生实习进行了一系列规范,比如用人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加班、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等。用人单位应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意外伤害险,按约定标准向他们支付不低于最低*标准的实习报酬等,在法律层面上对实习学生的权益划定了保护范围和标准。
然而,王亚明强调,高中毕业后的学生在进入大学校门前的这一阶段打工并不在《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范围之内。“高考后学生已经毕业,一般都年满16周岁,但暂时还没明确是否被大学录取,没有取得学籍,因此具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论疑惑是否上大学,我们建议用人单位都应与之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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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大学生暑期找工作面临的陷阱有哪些
暑期是大学生***的旺季,但要避免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啊。一般被骗的多是外地大学生,那些中介机构巧立名目收取中介费、押金、信息咨询费等;要么收费后,拖延提供岗位,或者以搬运工、押运等工作敷衍大学生。
值得提醒的是,大学生暑期***要小心中介的三大陷阱。
介绍不成功不退中介费,很多违规中介借名企招人的幌子骗取中介费。求职者可先上网查询这些企业联系方式,咨询近期是否有招聘计划,是否委托这家中介招人。按有关规定,职介不成功,需退还中介费,求职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工时拉长*缩水,大学生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注明*待遇和工作时间等,作为处理***的有力凭证。
未工作先交押金,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求职者可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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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人生三大陷阱
一个农夫进城卖驴和山羊。山羊的脖子上系着一个小铃铛。三个小偷看见了,一个小偷说:“我去偷羊,叫农夫发现不了。”另一个小偷说:“我要从农夫手里把驴偷走。”第三个小偷说:“这都不难,我能把农夫身上的衣服全部偷来。”
靠前个小偷悄悄地走近山羊,把铃铛解了下来,拴到了驴尾巴上,然后把羊牵走了。农夫在拐弯处四处环顾了一下,发现山羊不见了,就开始寻找。
这时第二个小偷走到农夫面前,问他在找什么,农夫说他丢了一只山羊。小偷说:“我见到你的山羊了,刚才有一个人牵着一只山羊向这片树林里走去了,现在还能抓住他。”农夫恳求小偷帮他牵着驴,自己去追山羊。第二个小偷趁机把驴牵走了。
农夫从树林里回来一看,驴子也不见了,就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哭。走着走着,他看见池塘边坐着一个人,也在哭。农夫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说:“人家让我把一口袋金子送到城里去,实在是太累了,我在池塘边坐着休息,睡着了,睡梦中把那口袋推到水里去了。”农夫问他为什么不下去把口袋捞上来。那人说:“我怕水,因为我不会游泳,谁要把这一口袋金子捞上来。我就送他二十锭金子。”
农夫大喜,心想:“正因为别人偷走了我的山羊和驴子,上帝才赐给我幸福。”于是,他脱下衣服,潜到水里,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一口袋金子。当他从水里爬上来时,发现衣服不见了。原来是第三个小偷把他的衣服偷走了。
这就是人生三大陷阱:大意、轻信、贪婪。
第9篇:“试用期”六大陷阱
日前在劳动保障讲座上,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建和提醒广大就业者,应防范“试用期”六大陷阱。
一是试用期期限过长。
试用期期限并非可长可短,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在6个月至1年期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在1年至3年期间的,试用期不超过60天。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延长试用期,且在其规定的试用期内却是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外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可向有关部门提请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是仅仅订立一份试用期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劳动者就相当于正式员工,如果用人单位要解聘劳动者,则应按照程序给出正式的解聘理由,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四是试用期*低于当地的最低*水平。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而法律规定,试用期*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水平。
五是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己的应得利益。
六是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
劳动合同条例规定,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试用期内;二是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一般来说,很少有单位可以做到第二点,因为许多用人单位公布的招聘条件比较简单,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求却越来越严格。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一般都可以胜诉。
郑律师最后还提醒就业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是有一定条件的,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出资进行培训;或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譬如房、车等类似的特殊待遇。否则,违约金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