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安全的案例

综合 2024-10-20 02:09:59

小学生交通安全案例

36班班主任 陈慧霞

案 例:6月31日,山西省交口县店则沟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刘燕(女,13岁),毕业考试后坐车回家,在梁家沟沟口没有仔细看看公路上过往的车辆而横穿马路,结果被一辆家用车撞倒,经抢救终于活过来了,可她的身体和幼小的心灵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案例分析:现在交通事故频发,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所以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特别是小学生。学校也应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坚持每周一课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演讲、文艺节目,各种竞赛活动,使小学生受到交通安全教育;聘请交警为小学生校外辅导员,教小学生交通指挥手势,熟知交通标志,并请交警为小学生上交通知识课。一首小歌谣送给大家:

交通安全最要紧。

红灯停,绿灯行, 交通路牌看细心。

过马路,人行道, 车辆来往要慢行。

横穿马路, 斑马线上请。

走路不能到处玩, 不吵不闹不能跑。

迷了路, 赶快找交警。

天天牢记这几条, 交通安全保你行。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知识案例2

车祸不时在生活中发生,一起起车祸的发生,一场场可怕的血腥场面,给多少幸福家庭带来了悲伤和痛苦,多少宝贵的生命被夺走。正是人们对交通安全不重视,对交通意识淡薄,才会造成车祸的频频发生。为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安全案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事故经过]

10月16日,万家寨施工局机械大队职工马某某驾驶推土机承担基坑围堰纵向面段堰头推碴任务。约22时15分,马某某完成任务后将推土机挂倒档后退至距堰头20.9m处停放,停车后没有熄火,手刹制动器没拉,档位未挂至空档位置,便离开*作室下车检查车辆,在检查过程中,推土机自行倒退,从马某某身上轧过,致使本人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推土机自行倒退。马某某停车后既没有熄火,又没有拉手刹制动器,而且档位没有挂至空档位置,违章下车检查车况。

2、间接原因:单位管理不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安全教育不够,致使职工安全意识差,执行安全*作规程不严,违章蛮干。

3、主要原因: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

[预防措施]

1、加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牢固树立“三不伤害”的思想。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努力减少习惯*违章作业。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事故经过]

2006年2月18日15时,××单位驾驶员刘某某驾驶*BJ213吉普车,在××电站执行完任务返回××市,与迎面驶来的当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相撞,导致乘座三轮摩托车的10岁男孩当场死亡,摩托车驾驶员谢某某两腿骨折,正三轮摩托车严重损坏,*BJ213吉普车前部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事故原因分析]

该事故发生后,虽做到了及时报案,及时抢救伤者,使事故发生得到了及时处理,但损失依然惨重。导致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讲,人为因素应是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直接原因:

(1)三轮车驾驶员谢某某无证违章驾车,三轮车无牌行驶,而且逆向占线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驾驶员刘某某虽然行驶路线正确,证照齐全,但行驶中思想不集中,观察判断有误,车速偏快(特定环境中的车速偏快),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力,应负有一定责任。

2、间接原因:

(1)事故发生当日为雨雪天气,路面新积雪未化,路面比较滑。

(2)发生事故路段两边村庄较多,且多处村道与公路相接,行车标志不全不明显,对行车人来讲容易造成判断上的失误。

(3)农村农用车管理上还缺乏规范,违章驾驶现象较为普遍,交通安全相对较弱。

(4)道路交通管理,尤其是农村交通安全还没有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离交通安全管理要求有相当的差距。

3、主要原因:

三轮车驾驶员谢某某无证违章驾车,三轮车无牌行驶,而且逆向占线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故经过】

3月9日,天气晴朗,我厂露天煤场上,运煤车辆你来我往,尘土飞扬,夹杂着引擎的轰鸣声,震撼人心。在这恶劣的环境中,为了有序进煤,煤调管理人员蒋XX(死者)正悉心指挥车辆卸煤。

11时10分,柏果镇土城村驾驶员徐XX,驾驶着牌照为贵B/30428、解放141型4.5kg、电煤运输乙组189号自卸货车,超载向我厂露天煤场运煤。当行至中煤场时,不听从管理人员蒋XX的指挥,并加速向蒋站的煤场上倒去,蒋XX被撞倒,该车后轮将蒋从脚到头全身压过,致蒋XX碾压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驾驶员违反我厂进煤管理规定,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擅自高速倒车,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规则,未查明车辆周围的情况下倒车,既未鸣号,也未发出任何倒车信息,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对运煤驾驶员缺乏有效约束、规范教育,也是埋下的事故隐患。

3.现场指挥不规范,无有效指挥措施及适当设施和工具;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定原因。

【防范措施】

1.制定强有力的约束办法,使运煤司机进入我厂煤场自觉遵守我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

2.制定有效的指挥措施,在现场建筑一些固定的指挥平台,使卸煤车辆按我方规范的指挥信息卸煤。

3.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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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故事案例分析3

交通安全与我们日常息息相关,接下来小编搜集了交通安全故事案例分析,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交通安全故事案例分析一

1月6日,景某驾小型客车,沿南滨河中路由西向东行至总医院东侧500米时,车辆撞上小西湖高架桥桥墩,造成驾驶员景某当场死亡、乘客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景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7.43mg/100ml,景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分析

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饮酒后驾车,由于酒后驾车会导致触觉麻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据专家估算: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酒精在人体中一般消散时间为10-20小时。有时候夜里喝完酒睡一觉第二天一早没什么事,就开车出门结果被查酒后驾驶就是这个原因。生理上是没什么反映了,但酒精依然在体内没排干净,所以喝酒后10-20小时后再开车是比较科学的。一般来说,如果头一天喝得比较多,我们建议第二天最好别开车,至少得歇24小时,这样稳妥一点。一般24小时以后不太会出现问题。目前尚未发现饮酒24小时后被查出酒驾的案例。)

交通安全故事案例分析二

9月21日,宋某驾驶大货车沿京拉线由西向东行至红古区平安镇若连桥时,冲出桥面防护栏坠至桥下,造成驾驶员宋某、乘客巨某死亡,车辆受伤的交通事故。

分析

超速是造成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超速的车辆惯*大,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制动,易发事故。车速越高,驾驶员越注视远方,视野越窄,越看不清近处的景物,突然出现的情况就很难发现、处理。此外,长时间超速行驶,还会使驾驶员的神经高度紧张,增加疲劳感,导致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故事案例分析三

9月27日,石某驾驶无号牌轿车沿南滨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港糖酒市场门前时,将由北向南未按人行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人唐某撞倒致伤,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

行人横穿马路,图一时之便可能后悔终身。发生事故,不仅要承受伤痛之苦,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损失“买单”。不管行人是否违章,机动车在行驶到斑马线附近都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对于行人,除了要遵守交通规则外,也要注意其他车辆违章对自己造成伤害。

交通安全故事案例分析四

9月28日22时许,施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载乘吕某沿连霍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榆中县甘草店镇三墩营村路段处时与钱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满载货物)发生碰撞,造成吕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事故。

分析

这起事故中车辆在夜间行车时未降低车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车辆超限超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车辆超限超载,不仅惯*加大,制动距离加长还易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使得危险*增加。

交通安全故事案例分析五

1月24日,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南滨河东路由东向西行至金雁大桥向北右转弯时,与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后碾压,造成王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分析

右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交警的路口时,相对行驶的右转车要让左转车先行;遇红灯时,右转车辆要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遇绿灯时,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先行。此外,通过没有信号灯或交警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时,要让右方来车先行。

交通安全故事案例分析六

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靠前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靠前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