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疫情报告制度

综合 2024-10-24 07:38:49

艾滋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艾滋病疫情报告要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通过国家疫情报告系统上报,并及时开展hiv/aids个案流行病学调查。

二、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艾滋病疫情报告同时要实行季报和[零"报告制度。即次季度的首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的疫情上报省疾控中心。

三、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全县艾滋病疫情。对瞒报、漏报和迟报疫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艾滋病疫情报告每月要进行核对,与传染病大疫情保持一致。

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汇总、分析艾滋病疫情。

六、开展对艾滋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七、严格遵守艾滋病疫情保密制度。

八、上报艾滋病疫情报告表:

1、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人数统计报表;

2、hiv感染者报告一览表;

3、艾滋病病人报告一览表;

4、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死亡报告一览表;

5、hiv感染/aids个案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