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制度

综合 2024-10-13 01:14:47

建设工程法规 结课论文

班级:13技术1班 学号:13js01016 姓名:王帅

浅谈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制度

摘要: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项建设工程的全部或者其中一部分工作的交易行为。

关键词:建设工程 发包 承包 施工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公平竞争机制,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与承包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采用这种交易方式,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项目的买方市场,能过形成多家竞争的局面。

二、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方式 1)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建筑工程招标方式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法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三、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的规定 1。招标基本程序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适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1)落实招标条件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3)编制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5)资格审查6)开标7)评标8)中标9)

签订合同

2。禁止肢解发包的规定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该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承包单位的行为。

<建筑法>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直接发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一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四、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条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这个条件。 1。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的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一般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

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投标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五、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诉 2)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4)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六、中标的法定条件

1。确定中标人 2。报告招标投标情况 3。履约保证金 七、建设工程总承包制度

建筑工程承包制度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分包等制度。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格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总承包通常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大类。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施工总成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1。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1)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2)设计-施工总承包 3)设计-采购总承包 4)设计-施工总承包 2。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

我过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3。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4。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具备承包资质的单位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共同的名义对工程进行承包的行为。 1。共同承包的使用范围

<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2。共同承保的资质要求

<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共同承保的责任

<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也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九、建筑工程分包的规定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①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②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十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公布内容应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人员和项目管理数据库相结合,形成信用档案,内部长期保留。

十二、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同步推进*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开展的综合信用评价。

*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是*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对市场主体违反各类行政法律规定强制义务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其他不良失信行为记录。评价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对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有可所侧重,如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质量安全问题、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

招投标管理制度2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求职网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目的:

增强采购环节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2、组织机构及职能:

2.1招投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财务总监为召集人,成员由总裁助理、采购比价员、招标单位负责人、招标单位采购负责人、招标单位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2.2招投标工作小组主要职能是直接参与股份公司及下属各产业的大额招标采购工作,对各产业组织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3小额的招标采购工作由各产业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但应报备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可直接参与招标也可进行事后监督。

3、招标范围:

3.1股份公司及各产业进行的基础项目建设,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3.2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设备或技术改造采购。

3.3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大宗物资采购,凡适合进行招标的,都应当招标采购。

3.4大宗物资采购以外的其它符合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也应当进行招标采购。

3.5符合招标条件全年采购在5万元以上的,能分次招标的应分次招标,以做到经常调整采购价格,降低采购费用。对于一些比较简单的大宗物资或小额物资采购,可采用简易程序招标。织梦好,好织梦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是公司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

4.2邀请招标:是公司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

5、工作程序:

5.1招标要求及流程

5.1.1采购单位申请或股份公司认为应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在招标实施前十天向招标工作小组提交招标计划。招标计划中应注明拟采购的物资名称、数量、预计单价、预计总金额、供应时间、技术要求、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并提供六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必要的材料。

5.1.2招标工作小组接到招标计划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招标工作会议,讨论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凡招标的单位提交材料不全的应限期补齐,同时研究工作程序、招标方式、招标要求等。

5.1.3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

金潮股份

企业标准招投标管理细则标准号:Q/JC—CW—05—2004

制/修订日期:2004.6.15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内容来自dedecms

5.1.4采取邀请方式的,应当向六个以上具备投标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发出招标邀请书。任何人都有邀请符合投标条件的特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的权利。

5.1.5设有招标标底的,招标小组成员对标底必须保密。

5.2投标要求及流程

5.2.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规定对投标资格条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5.2.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要求时间投标,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要求和条件做出反应。

5.2.3投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5.2.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招标规则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所有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或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金额的5%收取;待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不加利息),中标的投标人待签定正式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与我公司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约期满中标人提供质量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加利息);质量保证的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一年,金额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8%收取,待质量保证期满后如数退还(不加利息)。copyrightdedecms

5.2.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招标领导小组贿赂的手段谋取中标。禁止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3

1、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4、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

5、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6、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要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公开协商会议合同、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登记备案。

街道)招投标中心档案管理制度4

(参考文本)

为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档案资料应有的作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海县 镇乡(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制度。

1、建设工程招投标、集中采购和产权交易活动中的各类资料;

2、县级机关及镇乡(街道)下发的各类与招投标工作相关的文件;

3、分中心的各类文件、制度、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等;

4、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1、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均须按照归档资料要求单独制成档案,

分类放入档案盒存放,并且按照归档顺序进行排列。

2、归档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与招投标项目相符合。

3、归档资料应做到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

手续完备。需要报批的要有批准意见。

4、装订要求:

(1)归档资料应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封面、卷内

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

(2)装订的资料必须依次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

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3)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

名及立卷日期。

(4)归档资料幅面规格必须为a4幅面(297mm×210mm),如不足a4幅面的资料须粘贴在a4幅面的纸张上,大于a4幅面的资料须折叠成a4幅面。

(5)归档资料应采用[三孔一线"的办法装订,装订前要拆除

文件上的金属物。

1、分中心所有资料须落实专人管理。资料应随招投标过程同步

形成、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

2、归档的资料,应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并做好防潮、防蛀、

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档案的技术保护,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3、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为长期。长期是指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

该项目的使用寿命。

1、严格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必

须及时归还。

2、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一般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并

**登记手续,经分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过程必须有分

中心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在场。

3、借阅档案,不得涂改、损毁、丢失、伪造。

附件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归档目录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

2、 交通工程

3、 水利工程

4、 农地整理工程

(二)招投标实施过程

(三)标后工程管理

附件二:集中采购归档目录 附件三:产权交易归档目录

1、 公开招标

2、 挂牌出让

1 立项文件 县发展改革局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县国土资源局 3 征用、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县国土资源局 4 征地拆迁协议 县统一征地事务所、村委会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县规划局 6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县国土资源局 7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勘察单位 8 施工图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 9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施工图审查机构 1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县规划局 11 施工许可证 县建设局 1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县建设局

1 立项文件 县发展改革局 2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议纪要 县交通局

1 立项文件 县发展改革局 2 技术批复 县水利局 1 年度计划表 县国土资源局

1 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备案登记表

2 村民代表大会公决书 3 会议纪要

4 委托代理合同

5 公告审批表

6 招标公告

7 工程造价预算书 8 报名登记表

9 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10 招标文件及补充 11 标前答疑记录表 12 开标会议签到表 13 评委名单表

14 评委签到表

15 开标记录表

16 评标报告

17 评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8 中标人投标书副本 19 中标公示或招标失败情况报告

20 中标通知书

1 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 2 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 3 开工报告 施工单位 4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月报) 施工单位 5 基础验槽记录 施工单位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 7 设计变更记录 设计单位 8 工程洽商记录 施工单位 9 工程竣工报告 施工单位 10 竣工验收备案表 施工单位 11 竣工图 施工单位 12 竣*料 施工单位 13 竣工结算 施工单位

1 物品集中采购申请表 2 村民代表大会公决书 3 会议纪要

4 公告审批表

5 招标公告

6 报名登记表

7 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8 询价清单及补充 9 开标会议签到表 10 评委名单表

11 评委签到表

12 开标记录表

13 评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4 中标人投标书

15 采购商品中标、流标情况表 16 中标公示

17 中标通知书

18 合同备案

1 产权交易招标项目备案登记表 2 村民代表大会公决书 3 会议纪要

4 公告审批表

5 招标公告

6 招标文件及补充

7 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 8 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9 开标会议签到表

10 评委名单表

11 评委签到表

12 开标记录表

13 评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4 评标报告

15 中标人投标书

16 中标公示或招标失败情况报告 17 中标通知书

18 合同备案

1 产权交易招标项目备案登记表 2 村民代表大会公决书 3 会议纪要

4 公告审批表

5 挂牌公告

6 挂牌文件及补充

7 挂牌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 8 报价单

9 摘牌签到表

10 成交确认书或挂牌失败情况报告 11 挂牌结果公告

12 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制度5

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档案,是建设工程交易全过程的原始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严格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更好的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为建设工程中标后的跟踪管理和咨询服务创造条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靠前条 设立专用档案室,存放招标投标档案。工程交易科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具体负责登记、接收招标投标档案。

第二条 招标投标档案应统一整理编号、装订入卷,分类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第三条 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进入档案室,与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于档案室。

第四条 工程项目在开标结束后,由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投标资料形成的时间顺序收集齐全,出具档案移交清册后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存放于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五条 招标投标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投标档案材料目录,

2、招标申请表、招标公告,

3、报名资料,

4、资格预审资料,

5、招标文件,

6、清单控制价,

7、开标会资料,

8、中标人标书,包括技术标、商务标等,

9、中标通知书,

第六条 定期、按时移交档案资料。凡列入招投标台帐的工程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投标档案移交至档案室。未列入招投标台帐的档案资料,档案室不予接收。

第七条 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应对照档案目录逐一核实,并签字确认,做好交接登记,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保持档案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

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档案室暂不接收,由经办人负责保存至资料齐全后再移交归档。

第八条 招标投标档案应该真实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书写时必须统一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易褪*的材料书写。

第九条 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领导审批、登记手续,填写[招投标档案查阅审批单",附件1,。查、借阅档案人员要注意爱护档案,妥善使用,确保完整无损,不准私自转借、复印、抄录、圈注、涂改、拆卷、抽页、销毁,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阅后立即归档。

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档案的,必须持单位介绍信,

经过中心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附件1、

招投标档案查阅审批单

查阅单位 查阅人 查(借)阅内容:

查阅时间 年 月 日 归还时间 年 月 日 领导意见: 签字:

县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6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09年1月5日起执行